2016年9月5日星期一

四百格或五百格以外的另類選擇

 

 
我自少很喜歡寫文。
在學校寫文可用校薄,
但為校外寫文如投稿報章就要用原稿紙,
 
文章就如此寫在原稿紙上,
人笑稱在原稿紙續格寫字的動作為爬格子,
而寫文的為爬格子動物
 
原稿紙可從文具舖買。
原稿紙一般分四百格或五百格,
我較喜歡用四百格的,
因為我寫的字比較大粒,
五百格的格根本裝不下,
於是寫所有字都會出界,
又若要數文章字數會很困難!
 
以前有些作家會私印原稿紙,
以示個人風格和品味。
 在1970s初以懶洋洋的下午》及《粉紅色的枕頭》等
散文集嶄露頭角的女作家林燕妮
更在其原稿紙灑上香水,
只要一聞到那種香水味,
就知道文稿是她的作品!
 
有了電腦文字處理器,
寫文都直接用電子感應手寫,
或解碼輸入電腦了。
也能節省了找人依照文稿,
再打入中文字的多一重中間步驟。
 
而因此那些只有
親手筆耕在文字紙稿上才有的
所有個人風格和品味,
包括個人的字跡書法及私印原稿紙的
設計,顏色及氣味,
都一拼埋葬在萬千一式的
電腦軟件的文字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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